欢迎访问宁世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资讯>通知通告>文章详情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91号(关于防止乌干达埃博拉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8 浏览:1185 字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乌干达暴发埃博拉病毒病疫情。为防止乌干达埃博拉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乌干达的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头痛、肌痛、咽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乌干达且有染疫或染疫嫌疑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承运人以及集装箱、货物的货主等责任人,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9月23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防止乌干达埃博拉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防止乌干达埃博拉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pdf


来源:海关总署

宁世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是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而构建的数字化服务平台,通过整合内外贸全链条资源,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平台的核心功能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整合通关、物流、退税、金融、资质办理、检测认证、政策咨询等环节,形成覆盖采购、生产、销售的全链条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压缩出口备案时效,并通过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标准协同,助力宁夏本地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联系我们

宁夏银川市兴庆数字经济产业园B座16层

0951-5133833(服务时间:9:00-18:00)

starshinco@nxnmt.com

在线咨询官方微信世达新科(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