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世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资讯>通知通告>文章详情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4号(关于2023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5 浏览:1107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类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自2022年起已不再对第一类、第三类和第四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2023年是对第二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最后一年,该类农产品进口数量达到年度触发水平后,有关在途产品不再适用协定税率。现将2022年度第二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度第二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2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2023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2023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pdf


来源:海关总署

宁世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是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而构建的数字化服务平台,通过整合内外贸全链条资源,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平台的核心功能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整合通关、物流、退税、金融、资质办理、检测认证、政策咨询等环节,形成覆盖采购、生产、销售的全链条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压缩出口备案时效,并通过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标准协同,助力宁夏本地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联系我们

宁夏银川市兴庆数字经济产业园B座16层

0951-5133833(服务时间:9:00-18:00)

starshinco@nxnmt.com

在线咨询官方微信世达新科(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