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世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资讯>外贸须知>文章详情

出口注意:美国作出2,4-二氯苯氧乙酸反补贴初裁

发布时间:2024-09-12 浏览:1054 字号:


出口注意:美国作出2,4-二氯苯氧乙酸反补贴初裁


2024年9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2,4-二氯苯氧乙酸(2,4-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Jiangxi Tianyu Chemical Co., Ltd.)税率为27.68%、山東润丰农科有限公司(香港)(Shandong Rainbow Agrosciences Co., Ltd.)税率为3.10%、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27.34%,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3.28%—5.29%。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1月21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18.99.2010项下产品。

2024年4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2,4-二氯苯氧乙酸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宁世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是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而构建的数字化服务平台,通过整合内外贸全链条资源,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平台的核心功能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整合通关、物流、退税、金融、资质办理、检测认证、政策咨询等环节,形成覆盖采购、生产、销售的全链条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压缩出口备案时效,并通过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标准协同,助力宁夏本地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联系我们

宁夏银川市兴庆数字经济产业园B座16层

0951-5133833(服务时间:9:00-18:00)

starshinco@nxnmt.com

在线咨询官方微信世达新科(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